“末位淘汰”是否合法-衡南人才网
欢迎来到 衡南县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衡南县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衡南人才网

衡南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衡南县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衡南县人才网 > 资讯 > 职业答疑 >“末位淘汰”是否合法

“末位淘汰”是否合法

  首先,试用期内末位淘汰的合法性。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有权考核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告知劳动者以末位淘汰形式判断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且明确告知劳动者末位淘汰的考核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其次,试用期满末位淘汰的合法性。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如果以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更为严格的条件,即需证明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而且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直接以末位淘汰的形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法定解除情形和条件,构成违法解除。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