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欠薪”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新业态发展出现很多误把“讨债”当作“讨薪”的情况。
如何指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提示从政策咨询、法律法规、调解仲裁等方面为劳动者解读、厘清“欠薪”、“欠债”等概念;同时又发布多个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北京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系方式。若发生“欠薪”行为劳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渠道举报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何认定“欠薪”
众所周知“欠薪”与工资相关。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何认定“欠薪”?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大多为用人单位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但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
值得一提的是劳动者工资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
与劳务报酬相关的是“欠债”
“欠薪”与工资相关而“欠债”则与劳务报酬相关。
有业内专家表示劳务报酬是指通过民事协议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咨询、讲学、演出、表演、代办服务等劳务所取得的各种劳务报酬或者承揽业务取得的报酬这些都不属于“工资”。如果发生争议就不是“欠薪”而是“欠债”。
比如承揽费用争议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交易费用争议主播与直播平台的合作费用争议等都属于普通民事纠纷由《合同法》等调整适用民事诉讼。所以“讨债”与“讨薪”不应混淆。
为此市人力社保局建议劳动者在从事各种劳务时应书面约定报酬水平、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一旦发生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情形要具体区分是属于“欠薪”还是属于欠付劳务报酬或承揽费用等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农民工遭遇“欠薪”时要依法维权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范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专业(劳务)分包企业对所招用的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要求专业(劳务)分包企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期和日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人工费(劳务费)被拖欠、工程款结算纠纷或垫资施工等理由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专业(劳务)分包企业实行工程项目班组承包责任制的应与班组负责人签订书面承包协议不得以包代管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为避免出现“欠薪”市人力社保局提醒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遇到工资被无故克扣拖欠情况及时向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反映亦可向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解决不要参与“包工头”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等活动(实际是借“讨薪”为由解决经济纠纷或民事纠纷)不得与包工头串通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否则就会涉嫌“非法讨薪”。
发生“欠薪”可多种渠道投诉举报
如若用人单位发生“欠薪”行为怎么解决?
市人力社保局称遵循劳动争议处理相关规定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同时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条、加班补贴、考勤记录等离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以便日后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遭遇“欠薪”可以通过政策咨询、投诉举报、调解仲裁、异地投诉四个渠道投诉举报。
政策咨询。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情况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拨打统一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投诉举报。劳动者遭遇“欠薪”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大兴国际机场建设期间相关单位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举报。
调解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相关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