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你出具哪些手续-衡南人才网
欢迎来到 衡南县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衡南县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衡南人才网

衡南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衡南县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衡南县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你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你出具哪些手续

你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你出具哪些手续

    你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你出具哪些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证明书中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解除)的日期、你所担任的工作职务,并应在15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证明书作为你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并且,在你向新的用人单位求职时,该证明书还是证明你已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用人单位对已经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同时,你也应当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

    律师回复:

    证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你要用人单位可以在证明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