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有效期多长?-衡南人才网
欢迎来到 衡南县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衡南县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衡南人才网

衡南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衡南县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衡南县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单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有效期多长?

单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有效期多长?

  单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有效期多长?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效期依据用人单位的申请设定,最长不超过2年。

  对于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可以准予已年的行政许可有效期。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重新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

  (一)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后,如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由新成立的用人单位重新提出申请。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