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了,单位却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可以拒绝缴纳社保?-衡南人才网
欢迎来到 衡南县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衡南县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衡南人才网

衡南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衡南县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衡南县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转正了,单位却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可以拒绝缴纳社保?

转正了,单位却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可以拒绝缴纳社保?

  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