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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问: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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