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劳动者出于本人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以下人员: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