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9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深入推进,《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需要完善和优化的地方。为更好地适应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协议机构管理,提高工伤保险服务水平,对《办法》进行修订十分必要。同时,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调整变化,以及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对《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以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起草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确保修订后的《办法》符合上位法规定,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制度创新与完善。
(二)合理性原则。充分考虑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合理设置各项条款,避免过于繁琐,使《办法》既能有效规范协议机构行为,又能便于各方执行落实。
(三)适应性原则。紧密结合当前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趋势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办法》内容、标准等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工伤职工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服务需求,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公平公正原则。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平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协议机构、工伤职工以及用人单位等各方利益关系,确保《办法》的各项规定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为工伤保险服务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修订要点
(一)进一步优化准入条件。通过进一步完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协议机构的申报条件,确保服务协议机构能为工伤职工提供高质量、专业的服务。
(二)进一步强调信息化建设。要求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需具有完备的医院信息系统,能与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对接,以便为工伤职工提供就医管理、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待遇查询等服务,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省内服务协议机构互认。
(三)进一步细化协议签订流程。明确协议机构确认的具体流程,包括材料提交、申请受理、资格确认、结果公示、协议签订等环节,并在协议签订之前增加了联网结算测试的内容,要求各服务机构需实现联网结算后,经办机构才与之签订协议,申请过程更加透明、规范,便于操作和监督。
四、重要意义
(一)保障工伤职工权益。通过优化管理办法,规范协议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能够让工伤职工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其身体康复和回归社会。
(二)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严格的申请条件、强化的协议管理、改进的结算管理以及完善的考核和监督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工伤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和欺诈风险,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为工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发展。新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体系,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水平,推动工伤保险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